问题 | 一次性犯几个罪该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死刑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同时犯有多项罪行之人的法律制裁方式如下所述:
首先,除了对于判处死刑以及无期徒刑之犯罪者外,应该在所涉几项罪名的处罚总期限之下,且数罪并罚中的最高处罚期限之上,具体斟酌后确定其应执行的刑法期限; 其次,在数项罪行之中,若其中涉及到有期徒刑与拘役这两种刑事责任形式的,应执行有期徒刑的处罚; 而数罪并罚中的其他处罚类型则可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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