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死刑怎么执行 |
分类 | 刑事辩护-死刑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1、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在指定的刑场或者羁押场所内执行;
2、采用枪决、注射以外的其他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事先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3、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死刑执行程序】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 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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