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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倾倒垃圾污染环境罪立案标准最新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倾倒垃圾导致环境严重污染犯罪行为的立案标准,主要涵盖如下几种情况:首先是未经许可而随意向公共或私人场所倾倒大量有害物质,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人民币三十万元;
其次是在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以及其他农用地和其他土地范围内大规模倾倒垃圾,导致这些地类的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的严重破坏,其面积需达到五亩以上,十亩以上,甚至二十亩以上;
最后是由于倾倒垃圾导致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大面积死亡,树木数量需达致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温室两千五百株以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六十条
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涉嫌下列情形之一,应予立案追诉:(一)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二)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三)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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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19:1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