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侵占罪不立案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经法院审判判定未予对侵占罪进行立案受理,当事人可考虑实施如下举措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要之举是请求法院出具相应的不予立案裁定书,详尽阐述不予立案的具体原因; 其次,如对该裁定持有异议,当事人有权在法定时限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再者,亦可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倘若检察院认为应予立案,将依法通知法院予以立案处理; 此外,当事人还可积极搜集更为充足的证据材料,重新向法院提交立案申请,确保所提供的证据足以清晰地证实侵占行为的实际发生及其相关事实情况。 在此过程中,务必严格遵循法律程序与时效规定,依法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 立案的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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