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设网络赌场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明文规定,网络赌场犯罪的立案标准如下所述:
1.利用互联网平台以盈利为主要目的进行赌博活动; 2.通过各种方式招徕他人进行赌博或者参与赌博活动; 3.为他人提供任何形式的赌博道具,场地以及相关服务支持; 4.可以认为只要赌博活动的规模达到一个特定的程度,就有可能构成此项犯罪行为; 5.如果存在着有组织、有纪律地对赌博场地进行管理活动的话; 6.虽然尚未获得实际的违法收益,但是已经给他人带来重大的经济损失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等情况。 在立案过程中,我们需要收集到与案件有关的所有证据,例如网络赌场的运营数据,资金流动情况,赌博道具,参与者的个人信息等等,以此来证明行为人确实存在着开设赌场的主观意图和客观行为。 若行为人的行为满足以上所有条件,并且证据确凿充分,那么便可依法展开调查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