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夺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关于抢夺罪的立案准则大致如下:首先,对于抢劫公私财物的案件,只要涉案金额达到了一定数量级别的,即可予以立案处理。其次,对于多次进行此类犯罪活动的,同样也可以进行立案追究。至于具体的数额标准以及“多次”究竟应如何界定等问题,通常会由相关的司法解释或法律法规加以明确规定。举例来说,根据部分地区的司法解释,所谓的“数额较大”的起点可能设定在人民币1000元以上,而“多次抢夺”则可能是指在一年之内实施了三次及以上的抢夺行为。因此,若某人所抢夺的财物价值达到了当地规定的较大数额标准,抑或是在一年内实施了三次以上的抢夺行为,那么他的这种行为便有可能被认定为抢夺罪,并由公安机关依法展开立案调查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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