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敲诈勒索立案必须满足三个条件司法解释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须同时符合以下三项条件:
首先,实施犯罪行为所涉及到的数额应当达到人民币两千元及以上,且采取的手段属于性质较恶劣的多次敲诈勒索; 其次,案发时实施者采用了恐吓或胁迫等方式来获取他人财务; 最后,从主观意识层面讲,必需要有以非法手段强行索取别人财物为主要目的这一特殊动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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