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受理和立案有什么区别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解答
律师解析:
接收和立案是法律执行程式中的重要部分。
接收是指政府机构如公安局、司法机关等对举报,指控,自首等信息进行核查后决定是否把它们当作刑事案件来处理的过程。
而立案则是公安局、人民检察院等机构对犯罪事实进行调查后,如果发现足够证据证明其合理性且罪犯未被确实定罪,就会发出立案指令。
在这个过程中,接受的案件范围比立案更广泛,因为它包括了案件审核和判断是否立案的步骤。
另一方面,刑事案件通常由公安局负责侦查,而如果已经确定了违法者但其身份仍不明朗,公安局有权依据已知的犯罪事实发出立案指令。
至于自诉案件,则由人民法院进行直接接收和审理。
然而,在接收案件的过程中,必须对相关文件进行详细的检查以确保能做出正确的立案决策,因此接收并不等同于立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6 21: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