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业行贿罪的罪行认定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商业贿赂犯罪的罪名界定,主要需从以下几个重要层面进行审慎判断和分析:
首先,判定行贿人其主观意愿是否具有谋求非法不正当收益之目的; 其次,是考察其实际行动上是否实施主张并赋予公司、企业或其他相关单位的从业人员以财务财富的行为。 在此过程中,需要明确一点,所谓“不正当”的利益范畴十分宽泛,既包括那些违背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则所规定的利益,也包括强行要求对方违反职业规范提供协助或优惠待遇而得来的显著好处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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