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业行贿罪中给付现金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判定商业贿赂行为中向他人支付的现金数额时,通常需全面考量多种影响因素。
具体包括支付额度大小、支付环境与动机以及是否包含有谋求不当经济利益的企图等等。 根据普遍共识,若支付金额达到一定规模并明显超过常规商业贸易领域内应有的范围,或者支付现金的主要目的在于获取不公正的市场竞争优势及商业机遇等不当经济利益,则有可能会被视为商业贿赂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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