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贪污罪的主体资格怎么认定
分类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贪污罪的主体范围,主要涉及两个方面的人群:
首先,是指那些在国家机构中承担公职任务的职员;
其次,则是受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人民团体委托进行国有资金运作的从业者。
在此范畴内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要部门中担任职务的官员;
由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及人民团体聘请负责日常事务处理的人员,以及由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特别派遣至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相关公务事项的人员,同时也包含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承担公共事务职责的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4 1:2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