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贪污罪追诉期从什么时间开始计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贪污罪的追诉时效期之计算基准乃自犯案之日起计,而所谓犯案之日通常即为犯罪事实成立之日。
若贪污行为呈现持续性或连续性的特征,则追诉时效期应自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开始计算。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对于具体的时效期计算,需结合犯罪情节以及可能判处的刑罚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考量。 贪污罪作为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必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的计算与中断】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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