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贿罪相对不起诉标准如何认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审理受贿罪案件时,对于是否适用相对不起诉,需要全面衡量众多议题。
具体来说,这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受贿金额的轻微程度、涉嫌犯行的性质、被告人有无主动退还赃款、是否存在自首或立功行为、以及被告人是否真诚地承认自身罪责并表示忏悔等等。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果所涉及的受贿行为并未酿成严重不良后果,并且对社会形成的影响相对有限,亦有可能会被视作满足相对不起诉的判定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法定不起诉的条件】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酌定不起诉的条件】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案件的处理】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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