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贿罪的钱可以是别的公司的钱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行贿犯罪案件中的支付款项来源问题上,无论是其他公司的资金还是个人的资产,均可作为行贿渠道之一。
然而,在适用行贿罪论处时,主要关注的焦点在于行贿者是否存在以谋求不正当利益为目的,向国家公务人员交付金钱或贵重物品等行为。 倘若在行贿过程中使用了其他公司的资金进行贿赂,那么行贿者和参与涉案的相关责任人将均需接受法律的裁决与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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