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侵占罪有效证据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认定贪污罪案件中,如下几类证据被普遍认为是具有有力说服力和准确性的:首先是直接指向涉案行为人主体真实身份的各类证据,例如其任职资格证书、劳动合同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其职业身份的相关文件;
其次是能够明确证实存在贪污行为的各类证据,例如财务报表、银行转账记录、收款收据等; 再者,能够精确反映贪污金额的各类证据,例如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 最后,证人证言也是不可或缺的重要证据之一,其中包括涉案人员的同事、商业伙伴等人的陈述与证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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