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国家公务人员收贿罪立案标准是多少金额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非国家公务人员牵涉到的受贿犯罪,其违法行为造成了六万元以及以上的受贿金额时,便需进行立案处理。
相较之下,国家工作人员则在受贿达到三万元以上时即启动立案程序。 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那些作为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员工,他们利用自己职务上所具备的优势,通过直接向对方索要或是非法收取金钱酬劳等方式,为其他人提供了某些利益,并且这个行为已经达到了一定的数额要求——即达到较大的标准。 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中的明确规定,如果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非法接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求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取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并将这些财物据为己有,那么,只要这些财物的价值超过了三万元,就应当被视为涉嫌犯罪,并启动立案追诉程序。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各个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治安状况,对上述立案标准进行相应的调整。
法律依据: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十条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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