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罪可以定贪污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贪污罪,乃是对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采用侵吞、窃取、诈骗或其他违法方式背地里占有公共财富的行为的法律定性。
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有如下几种典型的情形可以被认定为构成贪污罪: 首先是第一种情形,即国家公共事务的管理者、实施者或者参与者,凭借自身于特定公共物品的管理权限和便利环境,通过非正常途径私自占有公共财富; 其次是第二种情形,即公职人员利用其职务赋予之权利与便捷性,采取秘密窃取、欺诈等手段,非法获取公共财富; 最后是第三种情形,即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人民团体委托,负责管理、运营国有资产的相关人员,他们利用职务之便,通过侵吞、窃取、诈骗或其他不法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