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贿罪要求取得财物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一些情况下,受贿罪并非必然需要涉案者实际占有贿赂之物。
犯罪的核心在于公职人员的权力与金钱之间的交换关系,只需存在行为人为他人承诺提供利益、实施此种行为或是最终得以落实这种意图,并以此为交换条件向他人索求或接受了贵重物品或其他形式的财产利益,都有可能导致受贿罪名的成立。 当然,即便没有实际获取这个财物,但如果存在索要财物的行为或者已经达成了接受财物的协议,同样会被视为受贿罪的一部分。 举例来说,当公职人员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求利益时,若要求对方给予财物,尽管尚未实际得到这些财物,但仍然构成受贿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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