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公款罪的追诉时效是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挪用公款罪的追诉时效问题,其具体期限需依据犯罪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定最高刑罚加以判断和界定。
就挪用公款罪而言,其法定刑幅涵盖了多个层次。 通常情况下,若挪用公款供个人私自使用,用于从事非法活动,或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以营利为目的进行活动,亦或是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仍未偿还的,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 若情节较为严重者,则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于法定最高刑罚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案件,其追诉时效为五年; 而对于法定最高刑罚在五年以上但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案件,其追诉时效则为十年; 对于法定最高刑罚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其追诉时效则为十五年; 至于法定最高刑罚为无期徒刑或死刑的案件,其追诉时效则为二十年。 然而,若在二十年后仍认为有必要对该类案件进行追诉的,则需上报至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核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