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可以构成贪污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此需要明确指出,公共组织或机构本身并不具备构成贪污罪的能力。
相反,贪污罪的主体应为国家公务人员,或者那些受国家行政,国营,公众公司,发展计划,以及社会团体委托管理、运营国有财富的相关人员。 贪污罪作为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其指控的对象通常是国家公务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通过侵占、盗窃、诈骗等不正当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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