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受烟酒是否构成受贿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收受名贵烟酒是否构成立案调查中所谓的“受贿罪”,需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详尽深入的分析和判断。
在通常意义上,若涉事人员所接受的名贵烟酒并非出于个人生活需要,而是利用自己所在职位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求获取了实际或潜在的不当利益收益,并且所接受的名贵烟酒的市场价格已达到了既定标准,那么这种行为就有可能触犯法律规定的“受贿罪”。 这即是说,“受贿罪”是专门针对特定身份的公职人员设立,即他们借用职务之便,以威胁、引诱等方式向第三人索要违禁物品,或是非法地收受他人的贵重礼品、金钱,最终为了满足或促进某位第三者的利益而为之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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