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钱给非国家工作人员是行贿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进行行贿行为,并不必然构成行贿罪,这取决于具体的情节和状况。
只有当行为人为了谋求不合法或不当的利益,向公司、企业或者其他事业机构的工作人员输送了一定数量的财物,并且这些财物达到了法定的较大额度时,才能被判定构成针对非国家工作人员的行贿罪名。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关于是否符合该犯罪罪状的评判,必须全面考虑到行贿的真实意图、采用的实施手法、涉及的财物价值以及对正常市场经济秩序所造成的潜在冲击等多个方面的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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