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贪污罪主动退赃和退赔能减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贪污案件而言,被告人积极自愿地返还赃物以及赔偿损失,无疑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对判刑产生有利影响,甚至有望因此而得到适当的减刑处理。
这种积极的退赃和退赔行为充分说明了被告人为其过错付出代价的意愿,展现了被告人真诚的悔过之心。 在司法审判的实际操作过程中,法院通常会把这视为减轻刑罚的重要参考标准之一进行考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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