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的行贿罪如何认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研究个体行为者是否构成“个人行贿罪”这一问题时,我们需要深入剖析以下几个关键层面:
首要的一点就是,行为人必须具备明确且清晰的企图,即追求不公正、非法利益; 其次,他们必须展示出实际行动,即给予国家公职人员形式各异的财务支付,其中可能涉及到的财务种类包括现金、实物资产以及各种经济权益等。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财物的提供既可以是行为人主动自愿地进行,也可以是在国家公职人员提出或暗示其需求后,行为人被动地予以满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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