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贿罪资金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所明确规定,针对犯有贪污罪行之人的惩罚措施主要包括长期监禁、短期拘留、财物罚款、财产没收乃至赐予死刑等多种方式。
在涉及到因受贿犯罪所产生的资金处理问题时,尽管相关法律并没有做出明确规定,但是我们可以合理推测,这些非法所得的资金理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追回或没收。 在实践运作过程中,各级法院将依据具体案情,依法对受贿所得进行妥善处置,这其中可能包括将其上交国家财政部门或者归还给受害单位或个人。 若受贿者能够积极主动地退还赃款,那么这一行为可被视为从轻、减轻甚至是免于刑事处罚的重要因素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