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有企业员工贪污罪立案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中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之规,政府公务人员若在执行公务过程中,滥用职权而非法侵吞或窃取公共财产,便被判定为贪污罪犯行。
然而,该法例并未设定关于贪污罪的具体主体范围限制,进而使得国有企业的雇员,若是利用职位权力之便,非法占有以国家名义拥有的财产,同样面临着贪污罪指控的境地。 具体而言,立案标准往往由公安部门依据实际案情加以衡量,尽管如此,若是满足刑法所规定的犯罪形态构成,那么无论身处何种行业、何等职位,贪污罪都应予以立案调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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