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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罪名构成有何要求
分类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条款,第三百八十九条详细阐述了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构成要素,即:为了谋求不法利益,向国家公务人员提供财务。
在此基础上,如果在经济活动中,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向国家工作人员给予财务,且金额达到一定标准,或者违反国家规定,以各种名义向国家工作人员支付回扣和手续费,同样视为行贿行为。
然而,若因受胁迫而向国家工作人员交付财务,并未获取任何不当利益,那么这种情况就不能认定为行贿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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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16:4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