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法对贪污罪的量刑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之规定,对于犯贪污罪者,应按照其情节的轻重程度,分别加以相应的处罚措施。具体来说,若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为严重的情节,应当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且还需附加罚金的惩罚。而对于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更为严重情节的罪犯,则应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附加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处罚。至于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罪犯,则应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需附加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处罚;若贪污数额特别巨大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了特别重大损失的,则应处以无期徒刑甚致死刑,并需要附加没收财产的处罚。此外,如在检察机关正式提起公诉之前能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表示诚恳的悔过态度、积极退还赃物,从而有效地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那么对于符合上述第一项规定情形的罪犯,可以考虑给予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宽大处理;对于符合上述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罪犯,也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然而,如果罪犯在犯下第一款所列罪行时,又具备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并因此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话,那么人民法院将根据其犯罪情节以及其他相关因素,综合考虑是否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两年期满后,依法将其减为无期徒刑,同时还需决定对其进行终身监禁,并且不得给予其减刑、假释的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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