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贪污行为都包括哪些类型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贪污行为是指通过侵占、盗窃、诈骗等手法非法占据公私财物。
当国家公务人员在行使职责过程中,利用职权便利,非法侵占、盗窃、诈骗以及以其他手法非法占有公私财物时,便构成了贪污罪。 同样地,若接受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从事国有财产管理或运营工作的人士,也可能会因为职务便利而实施非法侵占、盗窃、诈骗等行径,从而触犯了贪污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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