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资金罪可以和解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刑法法规的相关规定,对于挪用公款这种实质性的刑事犯罪案件,在正常情形下并不会通过和解方式直接解决,执行机关是依法依据既定的事实与法律依据作出相应的判罚。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倘若涉案人员能够主动退还赃款、承担赔偿责任,并且得到受害人的谅解,那么这将有可能对最终的量刑结果产生一定程度上的有利影响。然而,需要牢记的是,这并不代表犯罪行为本身可以通过和解的形式获得豁免,完全规避刑事处罚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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