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认定受贿罪的共同犯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敬诲于各位尊贵之公众,关于如何准确地认定受贿罪的共同犯罪,须严格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法律条款进行详细剖析。
依据这部权威的法律文本,即第三百八十三条,其中专门针对贪污罪的量刑规范包含了对贪污数额的考量、情节严重程度的评估,及犯罪分子是否真情坦白自身罪责、真切悔过并积极退还赃款等多元要素。 至于共同犯罪的问题,若有两个以上的人共同蓄意实施贪污行为,根据共同犯罪的基本构成要素,包括共同的主观意图与共同的行为表现,便可将其判定为共同犯罪。在正式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之前,倘若共同犯罪的参与者能够如实交代自身的罪行、真心悔悟并积极退还赃款,以防止或降低损害后果的进一步扩大,那么他们就有可能获得从轻、减轻甚至是免除处罚的宽大处理。 然而,若犯罪情节极其恶劣,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人民法院有权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等诸多因素来决定对其终身监禁,且不得予以减刑、假释。总而言之,在认定受贿罪的共同犯罪时,我们必须充分考虑到共同的主观意图与共同的行为表现,同时也要关注犯罪分子是否如实交代罪行、是否真心悔过以及是否积极退还赃款等关键因素。只要这些条件都满足,并且符合共同犯罪的基本构成要素,再加上具备上述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特殊情节,那么就可以将其判定为共同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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