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斡旋受贿罪什么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斡旋受贿罪乃一犯罪类型,其基本构成要件是:国家公务人员基于其职务上的便利条件,透过其他国家公职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的作为,以此为手段为他人寻求非法之利,向对方索取相应款项或者接收对方赠送的财物,即通常所言的“斡旋受贿”或“居间受贿”。这一行为模式在受贿罪中具有特殊性和独立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