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介绍贿赂罪与受贿罪共犯如何认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中的具体条款来看,介绍贿赂罪一般认为是指犯罪嫌疑人事先将贿赂财物以诱使、引诱等方式提供给特定的国家工作人员,且情节较为严重的行为。
对于介绍贿赂罪的认定,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要素需要考虑: 首先,介绍个人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其贿赂金额若超过2万元人民币,或者介绍单位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其贿赂金额若超过20万元人民币,均可视为情节严重; 其次,从主体角度看,本罪的实施者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皆可能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 再次,从客体层面分析,本罪侵害了国家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及正常管理的工作秩序,同时也破坏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与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条
介绍贿赂罪 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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