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贪污二十三万罚金多少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刑法关于贪污罪的相关规定,罚金的具体数额会因其所涉及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不同而有所区别。
具体而言,对于贪污案情较轻、被判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被告人来说,通常需同时处以十万元人民币以上、五十万元人民币以下的罚金; 然而若被告被定罪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将二十万元人民币以上、犯罪数额两倍以下的罚金或没收财产作为附加刑; 至于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的被告人,则需同时处以五十万元人民币以上、犯罪数额两倍以下的罚金或没收财产。 例如,假设甲因犯贪污罪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那么他将面临十万元人民币以上、五十万元人民币以下的罚金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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