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犯罪律师会见有什么规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职务犯罪包括《刑法》规定的“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律师会见犯人的法律规定包括,律师会见犯人的权利是法律允许的,律师会见犯人应该公开预约,并且应该在监狱内实行会见,律师会见犯人需要有证明律师身份还有资格的证书,并且通过查验等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第三十九条受人犯委托的辩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在人犯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人犯会见、通信。
律师会见被羁押的人犯,须持有律师事务所(或法律顾问处)的工作证和有固定格式的专用介绍信;其他辩护人请求会见被羁押的人犯需持有人民法院专用介绍信。 律师和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辩护人,必须在看守所里会见人犯。看守所应当给予方便,并进行戒护,保证安全。会见结束后,应当将人犯交由值班看守干警收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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