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供行为人出国旅游是否构成受贿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接受请托人的邀请出国旅游,费用由请托方支付,尽管行为人没有直接收取请托人的财物,但提供旅游或者报销旅游费用,实际上是可以用金钱来计算的,即行为人同样消费了请托人的钱财,所以构成了受贿。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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