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资金10万元立案标准怎么规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相关规定,侵占公司或其他企事业单位10万元人民币的行为,通常已经达到了需要立案侦查的标准。
关于此类案件的立案标准,通常有以下几项具体要求:首先是涉嫌挪用本单位资金的金额必须在1万元至3万元人民币之间,并且这笔款项已经被挪用了超过三个月而没有归还给原本的归属者; 其次是涉嫌挪用本单位资金的金额同样要在1万元至3万元人民币之间,但这笔款项却被用来用作营利活动; 再者就是涉嫌挪用本单位资金的金额为5000元至2万元人民币之间,但是这笔款项却是被用于从事非法活动。 因此,如果有人涉嫌挪用了10万元人民币,而且这笔款项已经被挪用了超过三个月而没有归还给原本的归属者,或者是被用于营利活动、非法活动的话,那么他/她就很有可能会被判定为犯罪分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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