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侵占罪取证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认定涉嫌职务侵占罪的案件时,我们所需要搜集的证据通常涵盖以下方面:有力地证明犯罪嫌疑人如何运用其职务上所享有的便利条件,将本应归属于所在单位的财物非法据为己有。
这些证据可以包括相关的财务账册、详尽的资金流动情况记录、多方提供的证词证言以及犯罪嫌疑人自身的坦白供述等等。 例如,倘若某家企业的财务报表揭示出存在财物缺口,并且有相应的证人证实犯罪嫌疑人曾经实施过侵占行为,抑或犯罪嫌疑人自己如实招认了这种侵占的事实真相,那么便可以将其作为有力的证据来支持案件的调查与审判工作的开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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