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少交货款构成职务侵占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公司或企业中的职员或员工在无意中或由于误解导致的货款交付不足问题,是否会被视为职务侵占罪的一种表现形式,必须依据特定情境进行详细深入的分析。
如果该职员或员工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明知故犯地利用职权之便,蓄意减少所交付的货款,从而将原本应当归属公司或企业所有的资金非法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那么这种行为就有可能被认定为职务侵占罪。 然而,若出现误解、计算失误等非故意因素导致的货款交付不足现象,通常情况下并不足以构成职务侵占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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