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侵占罪赔钱后能否减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职务侵占犯罪的案件审理过程中,若犯罪嫌疑人能够主动进行赔偿并且得到被害人的谅解,通常会在量刑时给予适度地从轻处理,甚至可能导致减刑的结果。
这种积极的赔偿行为充分体现了犯罪者的悔过之意,对于修复因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社会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最终是否能够获得减刑以及减刑的程度,还需根据整个案件的具体情节,由法院依据法律规定作出公正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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