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资金罪立案后会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挪用资金罪案件启动立案调查程序以后,涉案人员存在潜在的被警方依法实施拘留的可能性。
所谓的挪用资金罪,通常是针对公司、企业甚至于其他封闭组织内部的工作人员所设置的,这些人必须利用自身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将本应属于本单位所有的资金擅自挪作他用,或者将其借予他人,且这种行为涉及到的金额必须达到一定程度,即数额较大; 如果该行为持续了三个月以上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或者虽然没有超过三个月,但是涉及的金额已经达到了较大的标准,并且这些资金被用于营利性活动,抑或是从事非法活动,那么就构成了挪用资金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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