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资金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如下所述:
首先,在主观因素上,行为人必须处于故意的心态; 其次,从犯罪主体的角度来看,应当限定于公司、企业或其他相关单位内担任直接管理职责的员工; 再次,该罪行的侵害客体主要指向的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同类单位对其资金拥有的使用及受益权力; 最后,从客观行为的描述上来讲,行为人具备了以下这些条件: 即行为人通过利用自身所处职位的便利性,将所在单位的大量资金用于个人使用或者非法借贷给他人,且涉及到的金额数目较为庞大,并且已经超过了法定规定的三个月期限仍然未能偿还。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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