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了钱然后快毕业了又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借款人未能按照预定日期进行还款,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之明确规定,借款人有义务依据协议或者相应的国家法令法规,支付逾期产生的利息。
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债权人可采取如下几个步骤来追偿欠款: 1.发送催付通知书: 首先,债权方可向债务人送达正式的催缴款项通知书,提出在合理时间范围内完成债务清偿的要求。 2.协商解决: 倘若催付款项通知无法取得预期效果,债权人可以尝试与债务人为寻求共同的还款方案展开谈判。 3.通过法律途径: 若上述谈判未能达成共识,债权人也可视情况将案件提交至当地人民法院并请求审判机关强制借款人清还贷款本金和逾期所产生的利息。 4.启动执行程序: 一旦人民法院作出判定,认定债务人需归还特定款项,但对方依旧无视该项裁决,债权人便可申请司法机关启动执行程序。 在这个过程中,债权人务必做好所有相关文件资料的保存工作,这些材料可能包括借款合约、资金转移证明以及催交款项通知书等,以备今后在法律诉讼应用。 此外,债权人还须关注诉讼时效问题,务必保证在法定时效期内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