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资金罪侵犯的主体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挪用资金犯罪中,侵害的主体主要为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中的特定从业者。他们利用自身职务上所享有的便利条件,将本应属于所在单位的资金擅自挪作他用,既可能用于个人生活支出,也可能借予他人使用,由此引发了对法律法规的严重违反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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