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能不能和解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强奸罪是不可与之和解的重罪。
该罪行对受害者的性自主权和人身权利构成了重大侵犯,是我国刑法明确规定的公诉案件。 若犯罪证据确凿,则必须交由司法部门按照法律程序追究犯罪嫌疑人人身责任,而不允许双方当事人私自达成和解协议。 此举旨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及公正原则,确保每位公民的基本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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