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变性人能作为强奸罪的主体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变性者能否成为强奸罪的被告人,必须结合实际的案件情况进行细致考察。
一般而言,强奸犯罪的加害人往往都具备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这其中以男性为主体。 但是,如果变性者在术后各项生理指标和法规认定上都达到了女性的标准,那么他们往往就无法被视作强奸罪的被告。 然而,假如在变性者做出相关行径之时,他/她体内的生理构造以及社会对其性别角色的理解尚未彻底适应女性身份,并且满足了强奸罪的要素条件,这就有可能会使其成为强奸罪的加害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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