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的胁迫要素如何判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强奸犯罪中的胁迫元素如何判断这个问题,其通常涉及到对犯罪行为人运用或威胁利用暴力、威胁或者恐吓等手段,使得被害者因恐惧而不能够、不愿去或是不敢去反抗,最终导致了违背被害人意愿的性关系的发生。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胁迫手段不仅局限于暴力手段、胁迫手段以及其他手段。 在对胁迫元素进行判断的过程中,法院将会全面地考虑到案件的实际情况,例如胁迫的形式、程度、持续时间、被害人可能的反抗以及反抗的程度等等因素。 若被害人由于受到胁迫而无法表达出真实的意愿,那么就可以认为存在着胁迫元素。 然而,每一个具体案件的判断都需要依据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来进行,因此并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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