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多次犯强奸罪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条规,屡次侵犯他人人身权益并实施性暴力之犯罪行为,已构成严重的刑事犯罪——即“强奸妇女、奸淫未成年少女”。
在这类案件中,若出现以下情况,则将面临更为严厉的惩处,包括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乃致死刑。 具体而言,这种情况既包括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如“情节恶劣”),也包括犯罪涉及人数(如“多人强奸”)。 这两种情节皆有可能导致量刑的加重。 因此,对于多次犯下此类强奸罪行者,其量刑应根据详细的案件事实,综合考虑犯罪次数、犯案手法以及所造成的直接或间接危害结果等各个方面进行评估,并由相应的司法机构进行公正审判。 根据法律法规,倘若再犯者的犯罪行为符合以上提到的加重处罚标准,将有望受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这样严厉的惩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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