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是不是判定标准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强奸罪是否成立的判断依据,主要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所做出的明确规定。此项条款具体阐释了,若是采用暴力、威胁或是其他不法手段强迫妇女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那么就属于强奸罪范畴;对这种犯罪行为的惩处通常为判处三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然而,若受害者为未满十四岁的未成年少女,那么即便其同意与加害者发生性关系,也会被视为强奸行为,并会受到更为严厉的惩罚。 此外,如果强奸行为性质极其恶劣,涉及多名受害人,在公共场合公然实施,涉及轮奸,受害者为未满十岁的幼女或导致幼女身体受伤,甚至致其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况下,则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乃至死刑的严厉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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