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判的不公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对涉及强奸罪的司法裁判结果存在异议且其公正性受到质疑时,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明确规定,当事人有权提起上诉或者进行抗诉。倘若一审裁判在查明事实及适用法律方面存在误差,或是量刑处罚不够妥当,则应由二审法院依法进行改判。
如若一审判决因证据不足或事实不清导致判定出现错误,二审人民法院则可在查明相关事实之后予以纠正,或者裁决撤销原判,将案件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然而,若案件已被发回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必须依法作出判决或裁定,不得再次将案件发回重审。因此,若您认为涉及强奸罪的司法裁判结果存在不公现象,完全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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